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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向和一致宏大行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是推进能源革命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
《规划》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础和形势,明确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提出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健全体制机制、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开发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等内容,制定了保障措施、规划实施和环境影响分析方案。《规划》提出要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 2035 年远景目标,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 6000 万吨标准煤以上。
在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要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包括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和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四个方面。
一是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探索生物质发电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结合的发展潜力和示范研究。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乡村提供民用供暖,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开展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完善区域垃圾焚烧处理收费制度,还原生物质发电环境价值。
二是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锅炉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开展农林生物质供暖供热示范。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三是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
四是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鼓励开展醇、电、气、肥等多联产示范。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规划》还给出了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示范的专栏表,包括生物天然气示范、生物质发电市场化示范和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示范等三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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