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木颗粒生物质燃料标准化欧盟木颗粒生物质燃料标准化工作开始于2000年,目前共有30个技术规范,分为术语、规格、分类和质量保证、采样和样品制备、物理(或机械)特性、化学特性等5个方面。
2、美国木颗粒生物质燃料测试方法标准美国ASTM协会制订的固体成型燃料相关测试方法标准,主要包括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堆积密度、灰分、挥发分、元素分析、木质燃料分析、球形颗粒燃烧室内加热炉、用于微波炉的木质颗粒燃料水分含量测试等9项标准以及木炭化学分析测试方法、木炭粒度分布、耐磨性等;美国农业和生物工程协会制订了生物质产品收割、收集、储运、加工、转化、应用术语和定义标准;产品标准由生物质颗粒燃料研究所制订,主要产品指标包含了外形、堆积密度、机械强度、灰分以及氯化物;美国国防部制订了用于制备弹药的木炭标准。ASTM生物质燃料标准。
3、其他欧洲国家标准瑞典固体成型燃料标准SS 187120,主要包含外形尺寸、密度、耐久性、水分、灰分、总水分(运输)、热值、硫、氯等指标。在欧盟标准颁布实施之前,普遍被芬兰、丹麦等欧洲国家所采用。德国木质成型燃料标准DIN 51713,性能指标中对于砷、钙、铬、铜、汞、铅、锌、抽提有机卤等元素含量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要求。木炭标准DIN 51749,主要包含水分含量、灰分、固定炭、颗粒大小、黏接剂等指标。奥地利根据原料来源不同分为木材原料和树皮成型,产品标准(Onorm M7135)与瑞典标准包含指标大体相同,还补充了与质量、规格相关的Onorm M7136和Onorm M7137。另外瑞士也有相应的SN 166000标准;英国除根据灰分指标分为三级(1010、3%或6%),基本与瑞典标准一致;芬兰、丹麦等国大多采用瑞典标准。
4、中国木颗粒生物质燃料检验方法标准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制订了GB/T 17664-1999《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GB 5186-1985、NY/T 12-1985《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试方法》、NY/T 8-2006《民用柴炉、柴灶热性能试验方法》、NY/T1001-2006《民用省柴节煤灶、炉、炕技术条件》、GB/T 21923-2008《固体生物质燃料检测通则》等国家或农业行业标准。农业部正在组织制定《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和《生物质固体成型设备技术条件》2项农业行业标准。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正组织制定固体生物质燃料相关检验方法标准,主要包括:样品制备方法、全水分、工业分析、碳氢、全硫、发热量、灰熔融性、灰成分、氯、氨等。其中全水分、工业分析、碳氢、全硫标准已通过审查,待批准发布。GB/T 21923-2008《木颗粒生物质燃料检验通则》统一了有关生物质燃料及其检验的概念、术语和定义、检验规则和结果表述等。为今后建立的一系列固体生物质燃料检验标准或技术规范(包括采、制样)奠定基础。
木颗粒生物质燃料全水分测定方法与DD CEN/TS14774-1: 2004和DD CEN/TS 14774-2: 2004相比修改了换气次数和检查性干燥时间,具体规定了首次干燥时间、称样量、试验终止条件和重复性限。较欧盟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检查性干燥时间为30 min,缩短了总的测定时间。木颗粒生物质燃料工业分析方法提出的方法主要技术条件与欧盟技术规范基本一致,对试验条件进行优化,试验程序、操作步骤规定的更详细,可操作性增强。其中水分测定规定了两种测定方法。方法A为通氮干燥法,方法B为空气干燥法。如样本材料在(105±2)℃易于氧化,应首选方法A。在仲裁分析中遇到有用一般分析试验试样水分进行校正以及基的换算时,应用方法A测定一般分析试验试样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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