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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固镇县2021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一)

2021-06-26 15:47:24 宏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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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3号)文件要求,切实打赢全县蓝天、碧水保卫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原则,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全年常态化管控,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空气质量和水体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全县秸秆焚烧卫星监测“零火点”工作目标;力争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新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50个以上。

三、强力管控秸秆焚烧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徽省气象局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监测,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各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全年秸秆禁烧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

1.明确包保责任。继续建立“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机关单位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乡镇一般干部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秸秆禁烧防控网络体系。监管网格要细化到村民组,每个网格要至少设立1个值守点,值守点和值守人员要有明显标志。对驻固农(林)场和土地流转的地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乡镇加强对承包者的管理。乡镇可以通过签订《土地流转补充协议》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管协议》、缴纳风险保证金、联合开展禁烧防控、协同处置在田秸秆等措施,落实包保责任。驻村期间的伙食补助仍按《固镇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阶段性重点工作”标准核发,其他时段按正常下乡标准核发。(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2.持续发挥“蓝天卫士”和气象卫星科技监控作用。全县现有“蓝天卫士”138个点位,基本实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各乡镇要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科技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扑救、及时通报。县移动公司要加强技术保障,安排人员巡查,确保“蓝天卫士”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县禁烧办、县气象局、县移动公司、各乡镇)

3.继续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联系乡镇的县领导、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县督查巡查组组长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5000元;有包保任务的县直、驻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4000元,县督查巡查组副组长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3000元,督查巡查组成员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2000元。县纪律督查问责组组长缴纳风险保证金5000元,常务副组长缴纳风险保证金4000元,副组长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2000元,成员每人缴纳风险保证金1000元。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县级领导干部的,可明确一位副职(原则上为常务副职)作为包保第一责任人,按正职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上述人员的风险保证金由个人缴纳,单位不得垫付,并于5月31日前缴入县财政局专户。完成包保、巡查、督查任务且没有被卫星监控和省、市督查认定火点的,风险保证金返还和奖励继续按照《2018年县委常委会第18号会议纪要》执行;未完成包保、巡查、督查任务及被卫星监控和省、市督查认定火点的,按照固镇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秸秆禁烧工作纪律加强责任追究事项的补充规定》(固秸组〔2019〕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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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包保单位按包保村数每村缴纳风险保证金5000元,由包保该村人员个人缴纳, 并于5月31日前缴入县财政局专户,各单位不得再自行安排风险保证金。按村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处理办法同上;乡镇、经济开发区其他人员的风险保证金由乡镇、经济开发区自行确定和收取,处理办法同上。(责任单位:县禁烧办、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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