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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二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三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四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五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六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七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八是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九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十是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总结了七个方面的“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以下为全文供参考。
01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明显
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开发利用
(一)新能源保持较快增长。制定实施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规划总规模约4.5亿千瓦,目前第一批9500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印发第二批项目清单并抓紧推进前期工作,组织谋划第三批基地项目。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试点累计备案规模6615万千瓦。有序推进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等海上风电基地建设。2020年以来,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连续两年突破1亿千瓦,占年新增全部发电装机的六成左右。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截至今年7月底,生物质发电装机3967万千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支持地热能、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等发展。推动国内首套自主化年产3万吨纤维素燃料乙醇示范装置工业化试生产。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2021年,新能源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
(二)常规水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水电规划和重大水电工程建设。乌东德、两河口水电站全面投产,白鹤滩水电站今年8月底前建成投产10台机组,金沙江旭龙水电站项目已于今年6月上旬核准建设。2021年以来至今年6月,常规水电开工600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6亿千瓦左右,比2020年增加约20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新增4000万千瓦的目标已完成近50%。
(三)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核电建设。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等在建工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建设。2021年1月,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5号建成投产。截至今年7月,我国在运在建核电机组共77台、装机规模8335万千瓦。
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一)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持续深化。充分发挥煤炭煤电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撑保障作用。持续打好煤炭增产保供“组合拳”,实施煤炭安全保供责任制,稳定煤炭保供政策,加强全国煤炭产量调度,持续释放先进产能,切实稳定增加煤炭产量。研究推进低阶煤分质分级利用试点示范。充分挖掘煤电顶峰出力潜力。稳妥有序推进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021年,煤电以不足50%的装机占比,生产了全国60%的电量,承担了70%的顶峰任务。全面实施煤电节能降碳、灵活性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2021年已完成改造2.4亿千瓦,今年将继续实施改造2.2亿千瓦,为实现“十四五”累计改造6亿千瓦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油气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扎实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七年行动计划,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2021年原油产量1.99亿吨、连续三年企稳回升,天然气产量2076亿立方米、增量连续五年超百亿立方米。加快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2021年页岩油产量240万吨、页岩气产量230亿立方米,煤层气利用量77亿立方米,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加快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油气干线管道和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全国一张网”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储备能力快速提升,储气规模三年多实现翻番。扎实推进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切实保障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汽柴油供应。油气消费保持合理增长,2021年油气消费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7.4%。
(三)终端用能清洁替代加快实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持续提升电气化水平。深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截至2021年底,清洁取暖面积达到156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73.6%,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累计替代散煤超过1.5亿吨,对降低PM2.5浓度、改善空气质量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今年7月累计建成398万台,可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山东海阳核能供暖一二期工程总供暖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实现海阳城区核能供暖“全覆盖”。浙江秦山核能供暖项目正式投运,成为南方地区首个核能供暖项目。
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一)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稳步增强。建成投产雅中—江西、陕北—武汉、白鹤滩—江苏特高压直流等跨省区输电通道,加快推进白鹤滩—浙江、闽粤联网直流工程以及南阳—荆门—长沙、驻马店—武汉等跨省区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三交九直”跨省区输电通道。协调推进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接入电网。截至2021年底,全国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比2020年底提高2000万千瓦。
(二)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明显提升。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截至2021年底,实施灵活性改造超过1亿千瓦。制定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推动各省制定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项目核准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生态友好、条件成熟、指标优越的项目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抽水蓄能装机达到4200万千瓦。出台《“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截至2021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400万千瓦。推动具备条件的气电项目加快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天然气发电装机约1.1亿千瓦,比2020年增加1000万千瓦左右。指导各地做好需求侧响应,有效减少尖峰负荷需求。
四、能源转型支撑保障不断加强
(一)能源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多项重大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掌握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建成单机容量全球第一的百万千瓦水电机组,多次刷新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13兆瓦海上风电机组成功下线,大规模储能、氢能等一批能源新技术研发应用取得新进展。完善创新机制,制定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修订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遴选认定。
(二)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批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山西等6个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开展不间断结算试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1%左右。开展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确定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健全完善煤价、电价、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放开煤电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加快推动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制修订。
(三)能源转型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印发实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系统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组织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能源转型路径研究。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任务落实,切实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系列政策落地实施。从国情实际出发,坚持以立为先、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积极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产业链减碳,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强化能源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02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节能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十四五”节能工作
一是系统谋划节能工作。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十四五”全国节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全国和各领域、各地区节能目标任务,压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各省(区、市)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二是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国铁集团分别印发绿色交通发展、民航、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国管局、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节能节水等领域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金融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精准支持节能环保、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项目。
二、优化完善能耗调控政策,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一是完善能耗总量指标形成方式。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由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下降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耗总量目标,并可结合实际经济增速进行相应调整。
二是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工作通知,明确具体操作办法。
三是有序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能耗单列的项目清单,有力保障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四是优化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降碳,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开展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能效约束,进一步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绿色价格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召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发展改革委持续加强节能形势分析研判,定期调度地方“十四五”拟投产达产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情况,对能耗强度降低不及预期的地区及时进行工作指导。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地方梳理排查“两高一低”项目,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生态环境部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并将查实的相关问题纳入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一是大力推进工业和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明确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制定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并深入推进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遴选43家能效“领跑者”企业,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部署推动中央企业和各地区扎实开展煤电“三改联动”,积极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全国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2.5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下降2.4克标准煤/千瓦时。
二是扎实推进建筑领域能效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17亿平方米,建成绿色建筑约85亿平方米,建设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三是加快建立清洁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运输部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绿色公路、绿色水运、港口岸电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等清洁低碳型交通工具,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截至今年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149万辆,居全球首位。
四是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国管局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有序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程,积极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建成约13万家县级及以上党政节约型机关和5114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家公共机构被评为能效领跑者。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同比下降1.14%、1.32%。
五、不断提升节能降碳基础能力
一是完善节能法规制度。发展改革委研究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节能审查能效源头把关作用,优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机制;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发布年度监察计划,指导地方完善节能监察体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监督管理。
二是更新升级节能标准和能效标识。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主要耗能产品、工序能耗限额管理,2021年推动发布4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4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25项推荐性节能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378项节能国家标准,涉及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房间空调、电动机等家用电器和工业设备,基本覆盖了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已累计发布十五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覆盖家电、照明等41类产品,涉及产品型号约290万个。
三是夯实能源消费数据基础。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加快夯实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基础,规范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有关部门数据报送要求。发展改革委推动各地区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应用,为节能形势分析研判提供及时有效支撑。
六、深入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
一是积极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节能降碳宣传教育,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推动节能降碳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和部门举办的各类节能宣传活动累计吸引线上线下观众达1.3亿人次。
二是深化节能国际交流合作。围绕能源转型、节能增效等相关领域,深化中德、中日等双边及二十国集团(G20)、金砖国家、国际能效中心(EE Hub)等多边国际能效合作,主动参与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在节能降碳、能效提升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03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工业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工业领域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强化战略思维,坚持系统观念,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构建以高效、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系统谋划、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
一是编制工业碳达峰方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系统梳理行业碳排放情况,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既聚焦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明确碳达峰路径,又突出行业特色,注重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研究制定汽车、造纸、纺织等行业减碳路线图和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二是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制定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关键目标、重要任务和工作举措,搭建多层次政策框架体系。 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制定2021-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要点,印发新版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实地督导检查29个省份435家企业,2021年粗钢产量同比减少3200万吨。公告水泥行业56个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压减产能超过1000万吨。
二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编制《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发布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技术产品目录,引导行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支持25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对“十四五”工业能源消费量与强度变化趋势研判,制定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稳妥有序调控部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三、强化工业节能降碳,推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遴选发布500余项工业和通信业先进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实施变压器、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促进重点用能设备全产业链系统节能。
二是扎实推进工业节能提效。制定《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统筹部署“十四五”工业节能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组织对3535家重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用能,对6800家企业、园区开展节能诊断服务。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6%,2022年上半年下降4.2%。三是打造能效标杆企业。在石化化工、钢铁等14个重点行业遴选43家能效“领跑者”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升。目前我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总体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是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印发《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积极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是加强资源节约与回收利用。制定《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推动工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布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公告309家符合废钢铁、废塑料等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三是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设立1万余个回收服务网点。
五、推行绿色制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累计推动建设绿色工厂2783家、绿色园区2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96家,推广超2万种绿色产品,打造绿色增长新动能。二是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遴选,支持提升电能管理水平和需求侧响应能力,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三是加快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带动中小企业提升绿色低碳创新能力。
六、突出技术标准,夯实降碳基础能力
一是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突破。聚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
二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规划未来3~5年重点标准研制清单。聚焦重点行业下达110项碳达峰碳中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三是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利用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原材料、重点装备制造业碳达峰碳中和和工业数字化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提升低碳技术服务能力。
七、大力推动数字赋能行业绿色发展
一是推动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举办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支持一批数字化绿色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二是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印发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方案。目前新建5G基站能耗水平比2019年商用初期降低20%,新建铁塔共享率超过80%。三是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园区、进企业,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提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解决方案。
八、培育低碳产品,助力全社会碳达峰
一是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首批启动北京、上海、广东等3个城市群示范应用。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首批发布28家企业70款下乡车型。2022年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19.4万辆,同比增长1.2倍,年销售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二是推进船舶航空领域低碳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技术研发应用和试点示范。支持开展纯电动飞机、混合动力飞机等技术研究,研究民用航空工业应对碳中和目标发展路径。
三是加大智能光伏产品供给。编制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管理。2022年上半年光伏组件产量约123.6GW,同比增长54.1%,光伏组件年产量连续15年位居全球首位。
四是推动新型储能电池升级发展。修订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促进锂电产业技术进步。制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储能电池安全供给。
五是提升建筑用材绿色水平。持续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批复了浙江等七省(市)成为试点地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截至2022年9月,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562家企业1462种产品参与下乡活动。
九、加强政策保障,多措并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示范,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人才培育。支持建设一批以光伏、新能源、新材料等为特色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打造6家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
三是推进国际合作。加强多双边沟通,将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纳入重点议题,共同推动全球工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04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扎实推进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积极成效。
一、健全循环经济发展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印发实施《“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围绕助力降碳任务,部署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重点工作。出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目录等,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强化和完善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召开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问题,推进重点工作。三是健全标准规范。有关行业部门陆续出台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再生原料、绿色包装、利废建材等相关标准规范,为行业规范管理提供依据。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十四五”期间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后期工作督促指导,有效发挥国家循环化改造园区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推进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制定发布再生涤纶等32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遴选公布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三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推进9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骨干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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